加盟协议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加盟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加盟协议书1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自然人:
法定/居住地址:
开设粉霸花加盟店,经营粉霸花早快餐业务。
营资格,并使乙方能在完成相关的手续后,与甲方签署特许加盟合同书,达成意向如下:
1、根据乙方的申请,已完成对乙方成为甲方特许加盟商的评估,确认在该区域内乙方的`加盟资格。
2、乙方在签署本意向书之后的七天内,应向甲方交纳加盟定金壹万元人民币,意向金两万人民币,并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帐户名称: 陈惠兵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沙井支行
帐号:
3、甲方同意自签订加盟意向书之日起,至特许加盟合同书正式签署前,为乙方保留该区域天。
4、因乙方原因(如乙方重新选择项目、拖延开业筹备等原因),不能在资格保留期内签署加盟合同书,甲方不予退还加盟定金;因甲方原因,在资格保留期内未能签署加盟合同书,甲方应无息全额退还乙方的加盟定金。
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定金和意向金在签署加盟合同后可充抵乙方应交加盟费,如果乙方全额交付加盟费所需费用,由甲方全额返还乙方。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如下的店址资料:
A、商圈及店址位置示意图;
B、房屋建筑平面图;
C、正侧面照片(详见店址要求),以便甲方对地址进行评估;
D、如乙方提供的店址及相关资料和条件不符合甲方开店要求,乙方应提供其它备选地址的资料给甲方;
6、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店址的确认后,即应开始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的开店手续。
7、本意向书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8、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邮编: 经咨询、考察粉霸花公司和直营店,乙方自愿申请加盟由甲方创设的粉霸花特许经营体系
加盟协议书2大庆金港足部保健室减肥代理合同
甲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甲方为大庆市萨尔图区金港足道保健室。
乙方为肇东市 街 号 美容院。
为了更好地规范甲乙双方之间的关系,使双方的合作能够正常顺利的进行,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加盟乙方的项目是:减肥药品配合减肥罐法,减肥成功率在80%以上(减掉8斤以上).
二、 甲方为乙方的大庆市萨尔图区总代理,加盟费金额为 200000 元,加盟费一次性付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三、 乙方负责给甲方培训美容师减肥手法,直到教会为止,过后减肥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咨询,乙方要积极配合并指导甲方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四、 乙方向甲方长期供应减肥药,一袋药重约 500 克, 每袋药价格为1200 元,如甲方的需求量大乙方每袋可给予 1150元 优惠,同时乙方要保证药品的绝对安全性,对人体没有任何副作用,是符合国家的药品的法律法规的,如因药品出现的责任问题由乙方承担。
五、 甲方如后期要代理大庆市地区(五区四县)的代理权金额为五万元,如其间乙方向大庆其它区域发展加盟商时必须先行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权。如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乙方私自向大庆市场发展加盟商或私自放药,甲方有权追究因乙方造成的名誉和经济损失.
六、 甲方如要做其它区域店面(使用此药品)也应该提前通知乙方,反之视为违约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动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否则在任何时候都不生效,双方对本协议达成的任何书面修改和变动,都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无疑议确认签字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定日期:____年__ 月__日
加盟协议书3甲方: 某某机构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第一条 甲方为推广教学方法,使更多的学生受惠于这一先进的教学方法,快乐成长,早日成才。
第二条 乙方热爱教育事业,并有与甲方共同致力于技术事业的发展、开拓技术市场的强烈愿望,故吸收其为技术合作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四条 签订本合同旨在乙方成为甲方的合作单位后,确保甲、乙双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为:技术 市(城市)合作伙伴,负责所有相关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教学使用权。
2、甲方拥有先进的教学方法和专业教材,支持乙方在授权区域内的经营和推广技术。
3、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技术”品牌,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甲方提供最新版本教材给乙方教学使用。
5、甲方可参谋指导乙方提供的宣传和策划方案。
6、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教学市场开拓,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
7、甲方可按照双方的约定对乙方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技术品牌的使用权、技术相关产品的特许经营权。
2、乙方享有甲方提供教学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3、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员收取培训费,所收取的培训费全部归乙方所有。收费标准如下(乙方可根据本地情况适当灵活调整):
音 标 班:380元/人
初 中 班:980元/人
高 中 班:1280元/人
4、乙方有使用甲方编研的教材、教学方法的权利,甲方赠送的教材以外,乙方再次购买教材按以下价格向甲方购买。
音标教材:28元/本(定价28元);
初中教材:60元/套(定价120元);
高中教材:60元/套(定价120元)。
款到两个工作日内发书,运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享 ……此处隐藏23978个字……发现,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5000-10000元罚款,并向络通报批评。若乙方在一周内被三次投诉,甲方网络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整改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
6.9凡发生丢件情况,丢件方须在五天内主动确认,并先将赔偿金划给受损方。延迟处理按《S.F网络管理章程》规定论处。主动积极配合和服从总部管理中心调解。
6.10无保价快运件丢失,络一律按运送契约条款予以赔偿。局域网内的由自己经理协调处理;全国网先由当事双方经理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由总部管理中心网络经理复检决定,财务部落实追款到位。需要或者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1保价快递,属于高风险作业范畴。凡有保价的,须有专人专送。发货之前,须将面单传真给总部管理中心及目的地公司确认,并将收取保价费的40%打卡给派件公司。没有该程序的,视为无保价运递。如果程序合理,发生丢失事件,各方按揽件方赔偿60%,派送方赔偿40%比例赔偿保价金额。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2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因受理违禁品致航空货运、班车快件被污染的现象,先按每次罚款20xx-5000元处理,并由责任人赔偿因此造成的至发货后再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6.13查询签收单的保存期为三个月。到第四个月,各站点将第一个月的全部签收单集中打包,发往青岛管理中心档案室继续保存三个月,查询时限为30天。若在规定时间内拿不出签收单的,按丢件处理,每票处罚人民币500元。凡发生丢件事故后瞒报十天者,或事后再复报的,即应视为自动放弃要求赔偿权利。
第七条 结算标准
7.1青岛地区的结算标准和方法,以及时间的规定,均按青岛地区的执行标准施行。如派送费、中转费、到付款、大宗货派送费等,按青岛地区附件规定执行。
7.2到付款返还90%,带发票与不带发票同样结算。S.F网络均执行同一标准,青岛地区执行标准必须经总部审批。
7.3空运中转一律以《内部价目表》公布价格实行现金结算,无款不中转(参照7.1),不能按压件或扣件处理。引起延误,由发货站点承担责任。有条件的,先打预付款。
7.4青岛地区各站点之间的大宗货物,派送费每票50千克以下(不含50千克),一律互免派送。青岛地区每票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每公斤按0.30元计算征收派送费,结算方法和时间按青岛总部财务部规定为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7.5加盟者入网后,在S.F网络内实行统一标准,即押金3000元、到付押金1000元、网络建设费每月200元、赛弗快递系统每月200元、站点预交3000元结算金,交付方式及时限,按《缔约认定通知书》规定执行。
7.6如客户要求退件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发件方承担。
第八条 解约条件
8.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以书面通知送达为准,解约过渡期为七天整。过渡期结束后,延期查询期限为三十日。查询期内,双方应做好对帐和清帐工作。查询期的最后一天,如乙方没有违法、违约的行为,甲方应将乙方原交付的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每迟延返还押金一日,应加付乙方五十元。
8.2乙方在解约三十七日内,必须配合甲方网络查询。若发现乙方有一票不配合查询,视为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
8.3退还给乙方的押金为不计息。退款时,乙方须将有签收结果的所有签收单,如数返还给甲方。少返还一张,即按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8.4乙方不配合甲方查询标准的,是指不按规定时限答复查询结果。亦包括有损于S.F品牌形象的任何行为和结果。
8.5自《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和延期查询日,总计为37天。双方理清关系后,在乙方领款之日,须将所有手续和物料返还给甲方,不得以丢失或找不到为由。否则,每项按20xx元标准赔偿(即S.F品牌标识合同书、印章、授权书,以及各类通知、文件、价目表、签收单等)。嗣后,甲方仍具有追偿权。
第九条 其它
9.1若加盟公司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由总部管理中心先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总部管理中心调解,要向发生纠纷的双方收取5%的调解费,其收取的调解费全部应用于网络开发之用。但通过司法或仲裁解决者除外。
9.2为维护网络整体利益,凡被S.F系统内各加盟公司所除名者,一律不得再进入本网络内其它公司参加工作。一经发现,接受的公司将被处以500-20xx元的罚款。
9.3乙方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若有拖欠,须在第二天补齐。并通过S.F总部向网内各公司通报批评。
9.4络查询答复时限为30分钟之内。如不能在30分钟内完整答复结果,须将实情回复给查询方。违者,每次罚款30元。如因此被投诉,亦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9.5局域网内上、下货时必须严格仔细检查。卸货时(唱票)制。遇有其它公司客户货物错卸,须在最早时间内,主动送往目的地公司。如因外包装上有两个
始发到两个目的地错误标识,应由错发方承担责任。
9.6各项赔偿和罚款一律由S.F总部复核认定,由财务部下发财务处罚决定书,如不服裁决,即由总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9.7本合同所列币种均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各单据及所有出台的表格价,均以此币为标准收取。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9.8本合同经签字后,不得转让、转卖或交他人托管。一旦发现,甲方为维护S.F品牌和所有加盟公司的权益,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经乙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若乙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转让股权,须经甲方认同后方可继受合同。甲方应对乙方变换新人的情况和素质以及从业资历进行评估。对于不适应网络继续合作者,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但并不应因此视其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
第十条 关于本合同
10.1本合同经签字、盖章成立后,合同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存档备用。甲方还另要给予乙方授权《品牌使用授权证》一份,以及全部合同附件文本。
10.2乙方不得将甲方管理的一切文件、资料和各项管理和发展等商业秘密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其他企业。违者,亦追究法律责任。
10.3乙方必须保证将当天押车记录交所辖地分拨中心。违者,甲方将不承担由其产生的一切责任,并保留其单方解约的权利。
10.4乙方使用的面单、封套、总包条码等规定物料,必须是S.F有价发放的统一物料。其价格规定,请参见本合同有关规定或者咨询S.F总部物料销售专职人员。
10.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之前,双方已签定过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双方同意的不注明所签日期的文件),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本合同中,除权利义务外有关速递业的未尽事宜,仍应参照S.F总部新颁布的通知精神执行。
10.6本合同与甲方S.F网络内颁发的各种相关文件,也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同时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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